重生港岛八十年代,成为和联胜的一名矮骡子。 当别的矮骡子还在为了收一点保护费而打生打死的时候,林易的山寨服装已经卖遍了整个港岛,辐射东南亚,进军全世界。 当别的矮骡子整天谋划抢地盘的时候,林易的龙腾集团特意给差馆捐了100辆警用车辆,生怕警队的车不够用。 当别的字头为了选坐馆而打生打死的时候,林易正在谋划着下一任应该捧哪位警务副处长上位一哥? 按照林易的话来说,这都啥年代了,谁还混矮骡子? 当大D哥以联胜集团董事长的身份,发布了火箭移民月球计划时,全世界都惊呆了。 而联胜集团,不过是龙腾集团下属的一个子集团。 类型的集团还有洪兴集团,东星集团,新记集团,号码集团,福清集团,三合集团…… 当一位位江湖大佬西装革履,坐在99层的帝国大厦会议室里讲数的时候,大厦外面站满了差佬……
第1章
“阿婆,我来扶你过马路。”
不由分说,林易搀扶着一位六七十岁的阿婆慢慢的走过了马路。
虽然过程中林易觉得阿婆有些抗拒,但他坚定的认为,阿婆一定是不好意思。
没办法,他就是这样一位喜好助人为乐的人。
“老阿婆,过马路一定要小心谨慎,好危险的。”林易善意的说道。
然而,阿婆却跺着脚说道:“小伙子,我不是要过马路,我只是在路边歇歇脚。”
“没事啦,阿婆,我再送你过去,不用谢。”
林易又搀扶着阿婆回到了原本的起点位置。
“叮咚,恭喜宿主,扶老奶奶过马路,奖励善功值1点。”
“叮咚,恭喜宿主,扶老奶奶过马路,奖励善功值1点。”
听到脑海中系统的奖励声音,林易满意的笑了。
莫名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小半年了,这是一个港综的世界。
在这里,林易的身份是和联胜的一名小四九。
如同绝大多数穿越者者一般,林易也觉醒了自己的系统,善功值系统。
顾名思义,积累善功值,就能获得奖励。
比如,扶老奶奶过马路,奖励一点善功值,每日上限5点。
锄强扶弱,维护世间正义,打伤一名古惑仔,奖励10点善功值,每日上限30点。
砍死古惑仔,对不起,害人性命,把牢底坐穿。
……
“喂,水货易,你在干嘛?快点放开那位阿婆。”一名身着军装的差人,看这边有点不对劲,于是过来查明情况。
“阿sir,有没有搞错?我在扶阿婆过马路,做善事啊!”林易狡辩道。
“水货易,我观察你很久了,每天你都在这条街上挟持老人家。
阿婆,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不好的事情?不要怕,我是差人。我为你做主。”这名军装警貌似还是一名很有正义感的差人。
林易看着眼前的这名四眼田鸡,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冒出了4个字,湾仔枪神。
还别说,和脑海中的那个影像还真有点像。
此时,阿婆摆了摆手,对着这名酷似湾仔枪神的差人说道:“阿sir,你误会了,这个后生仔的确是在扶我过马路。只是,我并不需要过马路。”
“水货易,我告诉你,不要做坏事,我会一直盯着你。”
“阿sir,你当然会一直盯着我,你有4个眼睛嘛。”林易调侃道。
这时,从后面跑来一个马仔,对着林易喊道:“易哥,大佬摇人,让我们去站场子。”
“收到。”
随后,林易看着湾仔枪神,轻蔑的说道:“阿sir,我们大佬请吃鱼翅,没你份啊!”
说完,手一挥,他大声的说道:“兄弟们,大佬请吃鱼翅了!”
因为善功值系统的存在,林易在穿越过来的这小半年中,每天都是在砍人和被砍中度过。
也因此,他搏得了一个最恶四九仔的雅称。
坐在面包车上,林易闭上了自己的眼睛,调出了脑海中的系统面板。
“姓名:林易。”
“职业:和联胜四九仔。”
“力量:13点。”
“敏捷:14点。”
“精神力:12点。”
“体质:12点。”
“技能:驾驶1级,枪械1级,刀法2级,口才1级,绘画1级,钢琴1级……”
一个正常成年男子的基本数值在10点左右,林易通过兑换善功值,使得身体素质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。
然而,越往后,提升所需要的善功值也越多。
……
一座酒楼内。
又到了和联胜两年一次的坐馆大选。
这一届混出位的大哥不多,当前呼声最高的两名大哥分别是林怀乐以及大D。
而林易,他现在的大佬正是大D。
“好了,各位叔父们,来说一下自己的意见吧,你们究竟属意哪个当这届坐馆?”邓伯坐在最中心的位置问道。
“我选阿乐,阿乐为人豪爽,兄弟们有事找到他头上,他都会尽心尽力的帮助大家。”一名叔父率先发言道。
“我选大D,这些年,大D为社团立下不少汗马功劳,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。
有过就要罚,有功就要赏,这是我们和联胜百年的传统。”另外一名叔父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。
持不同意见的叔父们在中间吵,而林怀乐和大D的小弟们则站在两边,跟在自己大佬的身后。
很显然,大D身后跟随的马仔最多,足足比林怀乐的身后多出了一半。
从马仔的人数也能够看出,大D在社团内的势力要比林怀乐大。
“好了,吵吵嚷嚷的干什么,这里是和联胜,不是菜市场!”邓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,出声阻止了这种吵闹的局面。
林易站在角落中静静地看着这一切,颇感有些无趣。
作为一名穿越者,先知先觉是基本的标配功能。
邓伯作为整个和联胜威望最高的叔父,无疑有着很大的话语权。
与大D相比,阿乐势微。
邓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,是绝对不可能支持大D上位的。
无形中,阿乐就成了唯一内定的候选人。
“我们这些叔父一没权,二没钱,三又年老体迈,出不了力。可是为什么要让我们来选举和联胜的坐馆?
因为,我们这些叔父有威望,曾经,我们也为社团流过血,出过汗!
我们选坐馆不能只看钱,还要看选出来的坐馆能否带领我们社团走得更远。”
听了邓伯的话,大D不愿意了。
什么叫不能只为了钱?
这些叔父们们收起钱来可没有一个手软的。
人不为财,天诛地灭。
说起来,大D和靓坤的思想倒是有些相似。
出来混,有钱就有兄弟,没钱就是王八蛋。
社团中,几条赚钱的生意都掌握在大D的手中,所以他养得起兵。
然而,也正因为如此,以邓伯为首的叔父们,开始忌惮起了大D。
如果大D上位,他们这些老家伙就没有了利用价值。
迟早会被人家一脚踢开,毕竟,谁也不愿意在自己头上有一个爹。
“社团不能一家独大,要有制衡,所以,我选阿乐!”邓伯将自己的一票投给了阿乐。
随着邓伯的发话,其他叔父们也就不再争吵,纷纷将票投给了阿乐。
很快,叔父们的投票结果就出来了,阿乐胜!
然而,对于这个结果,大D十分的不认同。
第2章
“阿易,我对你怎么样?”竞选失败后的大D十分气恼。
“大佬,有事你尽管吩咐。”每天三个的砍人名额,林易每天都会刷满。
“你带人去把龙根那个老不死的给我绑来,收了我的钱,做事却不出力,真以为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!”大D恶狠狠的说道。
“大佬,抓叔父是会引起社团内非议的,要不,我去把林怀乐那个死扑街做掉?”
“好啊,去啊,做掉林怀乐,回来我给你扎职。”大D却是一眼识破了他的小心思。
“大佬,不是当真的吧,我就是吹个水。”
林易又不傻,按照他现在的身体素质,一个打5个问题不大。
可是,林怀乐现在是名义上的和联胜的话事人,背后站了四五万和联胜的马仔。
就算一人一口唾沫,也能淹死他。
“阿易,跟你说了多少遍,做人一定要踏实。你看看你大佬我,做事有多踏实。”
听到大D不要脸的自夸,林易在心中狠狠的鄙视了他几把。
就大D这嚣张的样子,也叫做踏踏实实?
做事踏实,他能够第一时间就想到去绑架社团里的元老?
“大佬,真的要绑龙根叔?”林易再次问道。
“算了,算了。”林易不耐烦的挥了挥手。
准备绑龙根,是他刚才一时的冲动,想要出口气。
但是,经过林易这么一打岔,大D也知道,就算绑了龙根,又或者是做掉他,也都于大势无补,只为出一口气的话,有些划不来。
“大佬,你难道就看着林怀乐这样上位而无动于衷?”林易一脸不忿的说道。
如果社团内部都是一团和和气气,那他的善功值应该从哪里赚取?
“怎么,你又要去砍林怀乐?”大D调侃道。
“大佬,别糗我了,我就是嘴嗨几句。”
忽然,林易又话锋一转,道:“大佬,不要灰心,咱们还有机会。
林怀乐虽然被邓伯指定为这一届的坐馆,但是他的手中并没有象征着龙头权力的龙头棍。
邓伯他老人家不是喜欢讲规矩吗?那咱们就和他讲规矩。
一个没有龙头棍的坐馆算什么坐馆?传出去,兄弟们也不会服。”
听了林易这个狗头军师的建议,大D的眼睛忽然亮了。
他兴奋的摩拳擦掌道:“没错,邓伯那个老家伙不是喜欢和我讲规矩吗?我现在就和他讲规矩。
一个没有龙头棍的坐馆,我大D不认,社团中四五万的兄弟也不会认!”
“哇!”
高兴之余,大D抱起林易的脸,就狠狠的亲了一口。
“还是你小子脑袋瓜子转的快。只是,现在龙头棍在吹鸡的手上,”
“大佬,我愿为大佬上刀山下火海,出生入死,夺回龙头棍!”林易信誓旦旦的保证道。
“啪”的一声,大D重重地拍在了林易的肩膀上。
“好小子,你要是能拿回来龙头棍,我大D一定不会亏待你的。”
“为大佬办事,义不容辞。只是大佬,你能不能先给我点钱?你知道的,无论是收消息,还是兄弟们的衣食住行,都是要花钱的。”
“啪”的一声,大D重重的一巴掌拍在了林易的后脑勺。
“我就说你小子这次怎么这么主动?原来是为了我的钱。”
“大佬,冤枉啊,我是一心一意想要为大佬做事。”林易喊冤道。
“行了行了,别在我面前装可怜了,谁不知道你水货易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吹鸡现在在羊城,你是做水货的,这条路子上的人认识不少,把他人给我刮出来,记住,我要龙头棍!”
“瞧好吧,大佬!”
“我给你50万,事情办成了,回来还有中奖。
我就要求一点,一定要给我带回龙头棍。”
随后,大D又想了想,补充道:“最坏的情况,就算你得不到,也不能让林怀乐那个死扑该得到,明白了吗?”
“大佬,瞧好吧,我办事,你放心!”
……
或许别人找龙头棍会费些波折,可是林易,却没有那么麻烦。毕竟,他是有系统的男人。
花费1000善功值,很容易的,便锁定了吹鸡的位置。而龙头棍,现在正在吹鸡的身上。
……
羊城,一处偏僻的城中村。
吹鸡打了一份河粉,正准备返身回屋,却敏锐的觉察到街面上出现了异常。
有一名戴着墨镜的年轻人,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。
“吹鸡哥,别来无恙啊!大D哥托我向你代声好,并嘱咐我,拿回保管在你这里的东西。”
被人叫破了行藏,吹鸡的脸一下就变了。
吹鸡就是不想沾惹太多社团的事,所以才躲到了羊城。没成想,该来的还是来了。
下意识的,吹鸡手中的河粉直接向着林易砸来,而他本人,则向相反的方向撒腿就跑。
真别说,混古惑仔的,身体素质就是好。
吹鸡这么一大把年纪了,可跑起步来,却仍旧不逊于小年轻。
然而,林易却也不是普通人,比普通人多出了40%的敏捷可不是白给的。
看着迎面而来的河粉,林易并没有闪避,而是反手一个转身,河粉已经牢牢的抓在了他的手中。
端着盒子吃了一口,味道还不错。
吹鸡在前面跑,后面的林易时不时的吃一口手中的河粉,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。
一边跑,还不忘一边调侃道:“吹鸡哥,你这河粉味道不错,就是没点饮料,起来有点干。”
终于,在一个死胡同中,吹鸡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。
“吹鸡哥,怎么不跑了?我还没有热身呢。”林易调侃道。
吹鸡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。
“你,你来晚了,龙头棍不在我的身上。邓伯的人,已经把龙头棍拿走了。”
然而,林易却根本不为所动。
“吹鸡哥,别耍我了,我很快的。其他人,哪有我快啊。”
林易说着,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吹鸡。
“你,你别乱来,我,我毕竟是,”
“吹鸡哥,就算把你埋在这里,也没人知道的。龙头棍,我可以慢慢的寻找。反正,我不着急的。”
林易一边说着,一边从身后取出一柄闪着寒光的小刀。